各教学单位:
按照《齐鲁工业大学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暂行规定》(齐鲁工大校字〔2017〕88号)要求,实行学分制改革后的本科学生需满足“有正式学籍的本科生在允许修业年限内修满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取得要求的总学分,准予毕业。”为规范各类学籍异动后的课程成绩及学分转换管理,现允许学籍异动学生(复学、年级调整、转专业、交换生)进行成绩认定。具体要求如下:
认定工作根据《齐鲁工业大学学籍异动学生成绩及学分认定办法(试行)》(齐鲁工大教字〔2016〕8号)执行。
网上认定申请操作流程见附件2。
一、成绩认定面向对象
全日制在籍在校本专科学生。
二、成绩认定范围
1.学籍异动(复学、年级调整、转专业等)后课程成绩的认定。
2.因公派在外校交换期间修读课程成绩的认定。
3.开放实验类课程。
三、成绩认定规则
1.校内成绩认定:参照《齐鲁工业大学学籍异动学生成绩及学分认定办法(试行)》中“一、(二)校内转专业等学籍异动学生所修课程成绩及学分可以进行转换。”认定规则如下:
(1)通识教育(公共基础)必修课程。课程代码一致的课程不需要申请认定。
(2)专业课课程。与异动后专业教学计划相关的课程,认定课程应对应选择,学分大于或等于拟认定课程的可直接申请认定;学分小于拟认定课程的,需补修该门课程或选修其他课程,如选择补修,可申请免听;与异动后专业教学计划无关的课程,参照授课内容相似或相近原则认定公选课类别(通识教育选修课、综合素质选修课)(认定申请操作流程见附件2)。
(3)开放实验类课程。开放实验类课程认定公选课类别的,需要进行教务系统认定申请(注意:开放实验未进行认定公选课类别的,毕业审核无法进行类别的审核)。一门开放实验只能认定一门公选课类别(认定申请操作流程见附件2)。开放实验类别的认定由课程开课学部(学院)审核。
注意:开放实验类课程学分可替代人文社科类、自然科学类、经济管理类、艺术体育类、外语类学分。
2.公派交流生成绩认定:参照《齐鲁工业大学学籍异动学生成绩及学分认定办法(试行)》中“一、(一)凡按照校外交流协议赴他校或企业学习的学生,校外学习学生的成绩及学分都可以转换或对接我校成绩及学分。学生在无校外交流协议的接收单位学习,校外学习学生的成绩及学分不能转换或对接成我校成绩及学分。”
成绩及学分转换流程:先联系国际合作处添加校外课程及成绩(QQ群:639399367),后进行教务管理系统成绩认定。(认定流程见附件2)。
成绩及学分对接流程:填写《齐鲁工业大学校外学习成绩及学分对接认定表》(附件1)进行备案申请,备案材料提交至教务处学籍管理科(行政楼440)。
四、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时间:2024年3月2日至2024年3月8日。
2.学部(学院)审核时间:2024年3月4日至2024年3月9日。
3.教务处审核时间:2024年3月4日至2024年3月11日。
五、注意事项
1.校内成绩认定仅针对校内课程,每门课程仅可认定一次,务必严格按照所在专业培养方案要求进行成绩认定。
2.相同代码课程为同一门课程,不需要进行认定。
3.往学期提交过申请,但未审核完成的,应删除原纪录后重新提交送审。
4.成绩认定由课程开课学部(学院)审核。
5.校内成绩认定(必修课、选修课、公选课认定)通过后课程,成绩单中显示原课程原成绩,不显示替代后课程和成绩,不影响毕业审核。交流生成绩认定转换课程进入成绩单;交流生对接课程不进入成绩单。
6.本次校内成绩认定和校外成绩及学分转换在教学管理服务平台中进行,不提交纸质成绩认定申请表;校外成绩及学分对接只提交纸质备案材料。请各教学单位务必通知到相关同学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成绩认定申请,逾期不再接收认定申请。
7.2024届毕业生应注意:开放实验类课程需进行类别认定后计算为通识教育学分。
附件1:齐鲁工业大学校外学习成绩及学分对接认定表
附件2:学生成绩认定操作流程
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教务处
2024年2月27日